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专题规划(doc28)-行政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设施),一万人以上的乡、村也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 2020 年地级市和县级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0%,建制镇和万人以上乡、村污水处理率达到 50%。 同时还要加大力度建立完善的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对于有条件的村落可以考虑建立人工湿地等系统进行污水处理。 政府建立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机构,对水资源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和协调管理,并负责对辖区内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水土资源保护等实行一体化的统一管理。 (二)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规划先行 各市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生态规划。 要根据当地的 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原则,研究确定自身的生态适宜度,合理规划城市的规模、功能和布局,配置相宜的产业结构,进行工业的合理布局,确定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加强环境保护,搞好园林绿化布局,设计城市绿化系统,注意绿地分配、种群搭配、生物物种保护等内容。 要重点保护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居住区、文教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的环境质量。 对于新兴的中小城市,要认真借鉴珠海、中山的经验,预防为先,高起点规划,高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2 页 共 26 页 效能管理;老城市和工业城市,要通过规划修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和功能布局。 乡镇经 济发展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的影响,按环境容量和环境功能,合理布局经济开发区(尤其是工业区),并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要根据水和空气环境容量、区域功能和环境质量,来确定土地的开发和利用规模、方式,推进城镇生态示范小区的建设。 巩固已有创模成果。 随着国家 “十五 ”期间考核指标的提高,深圳、珠海和中山等已有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高质量地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复查。 扩大战果,再创建若干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惠州市已于 2020年 12 月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广州、东莞、江门、肇庆、从化、开平分别提出要争取在 “十五 ”期间创模成功。 各个市的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关系到创模成功与否的关键问题。 因此各市要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尤其是广州和东莞两市,更要结合巩固 “一控双达标 ”成果,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和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的防治,积极整治水环境,力争改善珠江广州河段、东莞运河、石马河水环境,努力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以确保创模目标的实现。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3 页 共 26 页 其他各 市也要力争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改善环境。 各市、县要树 2~ 3 个重点市镇作为榜样,带动其他市镇一起逐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密闭转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到 2020 年,大城市要达到 80%以上,小城镇也要达到 50%,逐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加大力度,绿化城市,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3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 10 平方米,小城镇要达到 8 平方米以上。 机动车尾气 加强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联合公安、交警和路检部门对现有机动车进行检查。 制定严格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要求新机动车排气达标率达 100%。 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的年检和抽检,强化在用车监督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清洁能源汽车,确保城市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在 2020 年达到 90%以上,彻底扭转城区氮氧化物污染严重的问题。 科学合理设计城市交通网络,发展和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尽量减少堵车、塞车现象的发生;在交通干线两边、十字路口四周尽量减少布置高大建筑物;严格控制摩托车的增长。 治噪声污染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4 页 共 26 页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进一步开展 “噪声达标区 ”的建设,巩固已有成果。 严格按照城市功能区划的要求布设有噪声污染的企业,在住宅区内不准开设工厂,住宅区内配套的娱乐场所和食肆项目应严格环境管理;在噪声污染严重的地方设置绿色声屏和隔音装置;改善噪声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控管理。 (三)工业污染源防治 “一控双达标 ”成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确保 “三同时 ”和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完成,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 “十五 ”计划》、《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 加大力度控制工业企业污染,尤其是加强对 “九五 ”期间遗留的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的管理,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狠抓“十五小 ”和新 “六小 ”的死灰复燃问题和纳入 “一控双达标 ”的工业污染企业偷排偷放、擅自停运治污设施以及停产治理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等问题;重点抓好电力、建材、化工、造纸、冶炼、制糖、食品发酵、电镀、纺织印染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各市县要对本辖区污染负荷前十位的企业进行重点控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从产生到排放进行全方位管理,逐步由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向全部污染物排放达标迈进。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5 页 共 26 页 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国家下达的 “十五 ”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特别是要根据 COD、 SO2 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到每一家排污单位的污染物削减方案,并建立相应的重点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手段,确保总量控制指标的落实。 各市要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限期削减 污染物,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分解到各市的 “十五 ”总量控制指标。 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除了要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外,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已超过的地区,必须在本企业和本地区内削减,实行 “以新带老 ”,做到 “增产不增污 ”,甚至 “增产减污 ”。 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达标的城市,要争取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一是达标单位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事业单位,二是要求所有污染物(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列出的污染物)排放都要达标。 督促主要污染物排放尚未达标的城市加快达标步伐,分析未达标 原因,提出相应措施。 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各类环境功能区要逐步实现达标,各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计划,务求 2020 年以前全面达标。 、发展清洁能源防治大气污染 大力发展天然气电厂、核电和水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积极组织开发利用天然气、城市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实施 “油改气 ”改造。 到 2020年,城镇居民用气率达 90%以上。 “十五 ”期间,发电煤耗降低 5%;严格限制燃料的含硫量在 %以下;发展大容量、低能耗机组,改造低效率旧机组,逐步淘汰高能耗、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6 页 共 26 页 重污染的工艺和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底以前,单机容量 50MW 及以下的高压常规燃煤、燃油机组原则上应关停,进一步提高火电厂能源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 SO2 的排放。 在酸雨污染严重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