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汽车运输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81)-汽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增加产假 15 日; 5)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日。 6) 女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 ,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 15~30 日的产假; 7) 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 42 日产假。 第六十六条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县平均工资的 80%发给。 第六十七条 护理假:配偶晚育,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 10 日,不扣工资、奖金。 第六十八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 3 日;属晚婚(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以上初婚)者,增加 12 日。 婚假不扣工资、奖金。 第六十九条 哺乳假: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 6 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第七十条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按 300 元 /月发给。 第七十一条 探亲假:凡工作 满一年的员工,配偶或父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居住的,可享受探亲假,但员工的配偶与员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员工只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1)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路程时间另计);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路程时间另计);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路程时间另计)。 第七十二条 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按休假天数扣发奖金,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十三条 丧假:员工下列亲属之一死亡的,可享受丧假 3 天(路程时间另计):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养父母或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的亲属、公婆或岳父母 、配偶、子女。 丧假不扣工资、奖金。 第七十四条 婚假、丧假、探亲假、哺乳假、护理假批准权限:集团总部职工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该职工所在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县站、分公司、子公司职工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站长、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十五条 迟到、早退、脱岗 1) 超过上班时间到岗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即为早退。 3) 上班时间内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离开岗位即为脱岗。 第七十六条 上班日内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即为旷工。 迟到或早退或脱岗超过 1 个 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2 页 小时亦按旷工论处。 第七十七条 员工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 10 元,累计 3 次扣一日基准工资。 第七十八条 员工无故缺勤,一律 按旷工论处,旷工 1 日扣发 2 日基准工资,不足 1 日按1 日计算。 每旷工 1 日扣发 10%奖金。 第七十九条 加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安排员工加班。 1) 在法定节日内工作不能间断的; 2)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维修、保养的; 3) 由于生产设备、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 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进行抢救的; 5) 为完成上级布置的紧急任务的。 第八十条 集团各部门安排员工加班应报集团办公室批准;各单位安排管理人员加班,应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安排其他员工经本单位行政正职批准即可。 第八十一条 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的,应发给加班费。 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加班后,应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三个月内给予同等时间补休,确实不能给予补休的,应发给加班费。 未经批准的加班不包括在上述情况之内。 第八十二条 加班费发放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按工资的 150%发放;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按工资的 200%发放;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按工资的 300%发放。 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3 页 第八章 员工培训 目的、宗旨与原则 第八十三条 在职培训内容 : 企业管理知识 、 企业文化教育 、 法律法规学习 、理论研讨会 、 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 、 岗位证书培训及 外送培训等。 第八十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费参加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学历教育。 员工个人申请、经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参加学历教育的,每学期可给予 15日以内的时间用于参加面授或考前复习,按事假处理;毕业后按学费的 10%发给奖学金。 第八十五条 公司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职培训 , 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 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员工每年不少于21 学时( 3 日),一般、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 35学时( 5日),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 49学时( 7日)。 第八十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的考试成绩,由人力资源部门记入员 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 、 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八十七条 公司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通过培训,充实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 工作质量和绩效。 2) 提升公司全员的素质,适应公司不断向前发展的要求。 3) 培训的开展结合员工的职业发展,实现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结合。 4) 构建符合公司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及竞争力。 第八十八条 公司培训的宗旨,是为提升公司业绩服务,为提高员工素质服务,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八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1) 全员参与原则:公司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开展的培训。 2) 系统性原则:培训内容的设置是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系 统设置的,是配合员工职业发展的系统工程。 3) 全面性原则: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的内容。 培训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第九十条 培训的对象为集团的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九十一条 集团可使用的培训师资有集团内部和集团外部两类。 第九十二条 集团内部培训师资,指集团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 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4 页 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可以担任部分内容的讲师。 第九十三条 集团外部培训师资,指集团外部专业公司的可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九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集团整体培训活动的统筹规 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 第九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培训分类 第九十六条 新员工培训是指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集团企业文化、集团组织结构、基本业务知识、相关人事制度以及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 第九十七条 新员工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利用集团内部培训师资,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第九十八条 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师资对员工开展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第九十九条 部门内部培训由 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第一百条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组织开展的全员适用的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 第一百〇一条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第一百〇二条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开展的与业务、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运输管理、安全管理、汽车维修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知识等。 第一百〇三条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第一百〇四条 短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学习。 短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快速学习专业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一百〇五条 短期教育分为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 本规定主要指公司 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5 页 派出学习。 第一百〇六条 长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超过(包含)三个月的长期学习。 通过外部资源实施的长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系统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一百〇七条 长期教育 分为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 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 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〇八条 凡新入职的员工,都要参加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从而对集团的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集团的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一百〇九条 新员工入职前一周,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适当内部培训师资,制定不少于 4学时的新员工培训计划。 新员工培训一般安排在新员工入职时或入职后一个月内。 第一百一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填写 《 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要求部门负责人安排新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训。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 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对每位新员工的表现情况做记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门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回部门参加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将其 《 培训成绩单》提交各部门,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留存此次培训记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集团概况 、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员工福利待遇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便于新进人员更快胜任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入职培训的 内容包括:公司历史、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经营状况、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责任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一般不少于 4课时,有特殊情况,可报人力资源部门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由单位分管用人部门的上级领导以上人员主持讲解公司经营历史、企业文化和发展目标、目前经营状况、 集团 组织结构等,使上岗人员对 集团 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6 页 第一百一十九条 根据应聘岗位由专业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讲解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 第一百二十条 由增员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特征、工作技能及与其它各部门的配合等详细工作 环节。 第一百二十一条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讲解员工守则、职业道德、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待遇,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二条 集团总部或下属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培训计划,并于半年度 10 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一百二十三条 部门内部培训的内容,可以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安排的与工作相关中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分享,也可由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培训需求申请。 第一百二十四条 部门内部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 第一百二十五条 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部门负责 人,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一百二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内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 部门负责人或指定员工填写 《 培训报告单》,每半年度结束时10天内汇总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一百二十八条 每年 10月份,人力资源部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二十九条 员工可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在调查问卷中填写相应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考虑本单位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汇总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实现通用类外部培训在全员范围内逐级、逐步实施。 第一百三十一条 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选择外部资源、安排培训实施,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第一百三十二条 每年 10月份,人力资源部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三十三条 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专业类外部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7 页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计划。 第一百三十六条 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选择公司外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专业类外部培训计划,接受培训 的部门或员工要积极配合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短期教育的信息,制定初步的年度培养计划,上报本单位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审批。 第一百三十八条 经批准的培养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公开或非公开的征求部门意见,将确定的培养名单上报本单位分管用人部门的领导审批。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审批后的培养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第一百四十条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长期教育的信息,定期上报集团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确定长期教育培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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