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与维权讲座提纲ppt54-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具体由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这次职责调整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 2020年 1月 1日顺利实施。 2020/9/19 20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 、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 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 , 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 、 法规。 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 2020/9/19 21  ( 9)其他有关重要法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等。 2020/9/19 22 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打假知识 2020/9/19 23  产品标准:是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 它是判断产品质量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依据之一。 2020/9/19 24  产品标准:是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 它是判断产品质量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依据之一。 2020/9/19 25  哪些产品应当有产品标识。 哪些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a) 在通常情况下,产品必须有标识。 b) 裸装食品和其他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为饭馆生产的面包、饭菜、小百货、五金产品、钮扣、棉线等)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2020/9/19 26  判定产品内在质量好坏的依据: a)应当符合所执行的产品标准。 b)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功能。 c)无标准和有关规定的以产品说明书、质保书、实物样品或产品标识所标明的质量指标为判定依据。 2020/9/19 27  那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a) 依法设置的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b) 由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授权的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检验机构。 2020/9/19 28 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所谓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方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2020/9/19 29 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2020/9/19 30  仲裁检验的产品质量判定的依据是: a)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b) 上述未做规定的执行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品标准或有关质量要求。 c) 当 a)、 b) 条均未做规定时,执行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 2020/9/19 31  木杆秤逐渐被电子秤和弹簧秤所取代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工商局于1994年 9月 23日就联合发布《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各地在限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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