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doc18-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架、试剂柜、通风 橱、供水及洗涤设备,电热、恒温及干燥设备、杂质板过滤机、放大镜、显微镜、紫外线灯( 254nm)等。 专业检验设备宜包括灰化炉(炼乳、奶粉)、粘度计(炼乳)、残存氧测定器(乳粉)、手持折光仪、分光光度计等。 ,以保证干燥、输送、冷却和吹扫等工序的正常用风。 关键工序和接触乳制品表面的压缩空气应采取措施滤除油分、水分、灰尘、微生物、昆虫和其它杂物。 工厂应有足够的检验设备供例行的质量检验和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所需。 必要时可委托具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 机构代为检验本身无法检测的项目。 7 机构与人员 机构与职责 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及其他各部门或组织均应设置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专门负责原料处理、加工及成品包装等与生产有关的管理工作。 品质管理负责人专门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加工过程中及成品质量控制标准的制订、抽样检验及品质追踪等与品质管理有关的工作。 卫生管理负责人负责各项 卫生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厂内、外环境及厂房设施卫生、生产及清洗等作业 卫生、人员卫生,组织卫生培训与从业 人员健康检查等。 应建立一级(直属企业最高领导)品质管理机构,对工厂监管负全面管理职责。 品质管理部门应有充分权限以执行品质管理职责,其负责人应有停止生产或出货的权力。 品质管理部门应设置食品检验人员负责食品一般质量与卫生质量的检验分析工作。 应成立卫生管理组织,由卫生管理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规划、审议、监督、考核全厂卫生事宜。 ;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负 责督查执行的情况并做好有关记录。 、以身作则并监督和教育员工严格按既定的作业程序与规定作业。 生产负责人与品质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人员与资格 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中专相关专业学历并具备 4年以上直接或相关管理经验。 生产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加工技术、经验与卫生知识。 负责品质管理的人员应具有发现、鉴别各生产环节、制品中不良状况发生的能力,并能胜任工作。 食品检验人员应为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者中专学校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两年以上或经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权威技术部门专业培训后取得相关专业检验资格者。 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 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卫生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卫生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教育与培训 工厂应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职前、在职培训和有关食品 GMP及 HACCP的学习,以增 加员工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卫生培训和教育按。 8 卫生管理 卫生制度 工厂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作为卫生管理与考评的依据,其内容应包括本章各节的规定。 卫生管理应落实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 应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每次检查要 求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及考评结果记录并存档。 对未能履行卫生职责的人员,应依据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处理。 、庭院,应保持清洁。 厂区内道路、地面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及不必要的器材,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不得有污泥蓄积,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 应避免有害(有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声等的产生,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应在远离乳制品加工间的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并依废弃物特性分类存放,易腐败的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 1次 ,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动物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不得堆放非即将使用的原料、内包装材料或其它无关物品。 ,防止污染食品。 按 GB/法测定,各生产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 作业区 每平皿菌落数( cfu/皿) 清洁作业区 ≤ 30 准清洁作业区 ≤ 50 ,并按规定对厂房设施进行维护与保养或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和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立即修补,地面不得有破损或积水。 收乳间、原料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厕所等(包括地面、水沟、墙壁等),每天开工前及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必要时予以消毒。 灯具及配管等外表,应定期清扫或清洗。 工作人员应随时整理自己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冻)藏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应定时测量记录冷(冻)藏库内的温度或设自动记录装置。 厂房内若发现有害动物存在时,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但其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如尽量避免使用杀虫剂等)。 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储存食品等场所内,应在适当地点设有不透水、易清洗消毒(一次性使用者除外)、可密盖(封)的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并定时(至少每天 1次)搬离厂房。 反复使用的容器在丢弃内容物后,应立即清洗消毒。 处理废弃物的设备应于停止运转时立即清洗消毒。 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置非即将使用的原料、内包装材料或其他不必要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机械设备卫生管理 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等的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应定期清洗消毒。 消毒方式宜采用 CIP方法。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 所有食品接触面,包括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尽可能时常予以消毒,消毒后要彻底清洗(热力消毒除外),以免残留的消毒剂污染食品。 收工后,对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进行彻底地清 洗消毒,必要时在开工前再清洗 1次。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用具,应放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的适当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 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 GB5749的规定。 用于加工乳制品的机械设备及场所不得作其他与乳制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要有严格系统的水质检验、系统维修与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定期检 查考核,至少每季度 1次。 ,保持良好卫生状况,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消毒剂等必须妥善贮藏,严格登记使用,帐物相符;其它与水质处理无关的杂物不得放置在站内。 (塔、池)定期(至少每季度 1次)清洗、消毒;并随时检查水质,确保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GB5749的规定。 ;平时各种检修口。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doc18-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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