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大同市平城区贵丰砂厂年产15万吨石英砂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破碎机、振动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减轻噪声。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进行平面布置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相符 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磁选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石英砂颗粒物(作为建筑砂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场地填埋)。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磁选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石英砂颗粒物(作为建筑砂外售 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场地填埋)。 相符 11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环评批复决定 你 单位报送的《大同市平城区贵丰砂厂年产 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报告表》评价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结论可信,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艾庄村南,项目占地面积 2500m2,建设一条废模壳石英砂破碎加工生产线及厂房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及成品库地面均进行硬化。 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能力可达到 万 t/a。 三、该项目已履行未批先建处罚决定。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建设,但必须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在厂区内进行洒水抑尘,不外排。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不同来源、不同性质固体废物分区放置、分类处理的管理原则处置固体废物。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 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原料堆场与成品堆场均进行硬化,且为封闭结构,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冬季供暖采用电供热。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风机、泵类等采用低噪音设备,设施置于室内,设置减震基础等 降噪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四、该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一 2012)二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一 2002) IV类;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Ⅲ 类;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一 2008) 1 类;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 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 12 按证排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 项目 建设 与环评 批复 相符性分析 项目按照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相符性分析见表 42。 表 42 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性一览表 项目 名称 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相符性分析 1 工程 建设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艾庄村南,项目占地面积 2500m2,建设一条废模壳石英砂破碎加工生产线及厂房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及成品库地面均进行硬化。 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能力可达到 万t/a。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艾庄村南,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设一条废模壳石英砂破碎加工生产线及厂房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及成品库地面均进行硬化。 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能力可达到 万 t/a。 相符 2 环保 投资 项目总投资 30 万元,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其中环保投资3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10%。 项目总投资 30万元,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其中环保投资 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10%。 相符 3 总量核定 指标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含有烟粉尘,根据环办[ 2014] 30 号文“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的要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污染物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应进行倍量削减替代。 ”因此本项目粉尘排放量需要倍量削减替代。 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提供资料显示,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原有的 3台燃煤锅炉取缔, 3 台燃煤锅炉的烟尘排放量为 ,可作为本项目的总量削减源。 本项目粉尘排放量为,根据晋环发[2015]25 号文《山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总量按照 1:2 进行核定,削减量需为 ,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取缔的3 台燃煤锅炉的烟尘排放量为 ,可满足本项目使用。 相符 4 “三同时” 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设 工程建设过程严格按 相符 13 落实情况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的环境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照“三同时”制度实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了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 5 大气 环保措施 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原料堆场与成品堆场均进行硬化,且为封闭结构,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原料堆场与成品堆场均进行硬化,且为封闭结构,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相符 6 水环境 环保措施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在厂区内进行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设备清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 ; 运营期间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设有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相符 7 固体废物 环保措施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不同来源、不同性质固体废物分区放置、分类处理的管理原则处置固体废物。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石英砂颗粒物作为建筑砂外售综合利用;磁选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进行场地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相符 8 噪声 防护措施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风机、泵类等采用低噪音设备,设施置于室内,设置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相符 14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验收对项目 破碎有组织废气 、 厂界无组织废气及 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见表 51。 表 51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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