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问题逐一确认,但不能改变投标书实质性内容以及对发包人施加影响。 3 若 中标人如不按本项第 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发包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中标人,或进行重新招标。 4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二十七) 联络 发 包 人:江苏省金湖县国家税务局 地 址:金湖县健康西路 99 号 联 系 人:李广忠 电 话: 13505232988 八 其 它 (二十八)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 12 页 共 61 页 附件 1 第二章 江苏省金湖县国家税务局第一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评标办法及细则 为规范江苏省金湖县国家税务局第一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的招标评标工作,切实做好本次评标工作,特制定本评标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评标办法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12号令) 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0号令)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苏建招( 2020) 140 号文件 苏建招 [2020]333 号文 本工程招标文件。 二、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评标机构: 招标人组建 7人的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评标办法及评审内容:综合评分法 评分细则: 本工程除设最高招标控制价外,还设最低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评分因素逐项评估打分,满分为一百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最终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综合评估分为商务标评审得分和技术标评审得分、投标经历及业绩、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之和),满分为 100 分。 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文件、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根据综合打分的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1~ 3名。 评分方法如下表具体方法如下表: 第 13 页 共 61 页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投标报价 74分 (1) 本工程设有招标最高控制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的为废标,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将在投标截止三天以前予以公布。 (2) 不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满 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 1%扣 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保留 2 位小数。 (3) 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认定:设低于最高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 7 家或 7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招标最低控制价 C=A 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C值的结果。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 施工组织 设计 20分(评审时每项分值不得低于80%) ( 1)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 2 分) (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4分) ( 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分) (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2分) ( 5)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投入计划和材料质量的保证措施( 3分)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 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 7)环境保护措施( 1 分) ( 8)季节性施工措施( 1分) ( 9)成品、半成品保护等特殊措施( 1分) ( 10)合理化建议( 2分) 3 投标经历及业绩 4 分 (1)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 分,有效期三年。 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 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如证书(或文件)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是项目负责人承建的工程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2)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予以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分,省级最高加 ,国家级最高加 分,有效期均为一年。 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如证书(或文件)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是项目负责人承建的工程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 3)项目负责人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 (含 200万元)的得 2 分 ;( 有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章、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4 项目经理 答辩 2 分 投标项目经理就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及措施的提问进行答 辩,投标项目经理不能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 第 14 页 共 61 页 五、评审原则 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和细微偏差。 (一) 确定废标情况:出现下列情况视为重大偏差,作 废标处理 :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招标控制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除上述情况外,一律不作为废标处理。 通过响应性审查,剔除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有权否定所有投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 (二)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澄清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委会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或澄清。 拒不补正或澄清的,评委会有权对该项内容不赋分或少赋分。 (三)初步评审: 第 15 页 共 61 页 评委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响应性进行审查,剔除废标。 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算术修正,并以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价为基础计算投标人算术平均价,找出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并整理后请投标人补正或澄清。 六、评标程序: (一)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排除不合格投标文件; (二)根据本细则,各评委对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找出各投标书的细微偏差,需要投标人补正或澄清的,按规定补正或澄清。 (三)评委会撰写评标工作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送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七、招标、评标工作纪律: 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投标截止三天以前予 以公布; 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不得对招标人、编标人、评委等施加影响,导致影响招标的公正性。 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开标直至签约过程中的所有文字材料(含草稿)不得带出评标现场,由专人保管及处理。 在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外界接触,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暂由专人保管,由于工作需要对外联络时,要有监督人员陪同。 各评标组独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相互交流,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不 得谈论与编标、评标有关的话题,不得有任何为投标人说情、行贿等影响公正评标的行为。 招标结束后,编标、评标工作情况不得向外界泄露。 编标、评标人员违反以上纪律的,一经发现,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编标或评标资格;投标人违反以上纪律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进一步参加评审的资格,并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应的纪律责任,触犯法律的,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第 16 页 共 61 页 第三章 合 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以开工报告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固定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施工单位投标承诺书 1 安全合同 1 施工现场管理合同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 17 页 共 61 页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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