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01石梁河湿地-验收调查报告0927(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慢的流过沉水植物时,在沉水植物和微生物的共同作用下,水质得到深度净化。 图 4 生态 滞留塘工艺 工程占地 及平面布置( 附图 ) 禹州市石梁河湿地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禹州市郭连镇夏庄村、富村附近夏庄桥白水河河道上,占地约 22 亩 , 建设有高效微生物预处理系统、潜流湿地及生物滞留塘,附图 2。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工程建设投资总投资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土建、水生植物种植、生态保护工程费用。 7 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植被的破坏以及雨季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 施工期间湿地区域施工开挖对地表土扰动较大,使征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土层可侵蚀性增强 ,致使雨季引起水土流失,短时内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施工过程中,涉水土石方施工造成水体搅动使周围水环境泥沙悬浮,造成水质下降,对水体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土建施工、沙石料堆存、运输等过程会产生施工扬尘 ,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为了减少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水土流失: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了基础的开挖量;挖出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减少了对附近植被的覆盖;做好边坡堤坝的防护,多余土石方用于围堪构筑、边坡修整、回填、平整地面。 ②临时占地:通过优化施工方案被,减少临时占用的土地,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占用土地上的草皮或树木,在湿地范围内或周边进行移植;湿地开挖土石方筑围堪后及时进行绿化;临时占地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以消除影响,逐步恢复土地的原有使用功能。 ③噪声:通过选用高效低噪的设备,维持设备在良好状态下平稳运转,加强设备的控制 和检修等,减少了运行噪声。 ④扬尘:施工材料集中堆存;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⑤废水:施工场地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早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 ⑥施工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⑦对野生动物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作业噪声会对区域内原有野生鸟类 、动物的栖息环境产生影响;土方的挖掘,回填以及管涵的铺设对局部地面植被造成了破坏,也对当地原有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 占地 范围以灌草 地 为主, 建设单位对开挖回填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及时修复等措施 ,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8 表 5 环境影响评价 回顾 环境影响评价的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 固体废物等) 根据 2017 年 12 月 ,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 的《禹州市石梁河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结论如下: 项目概况 禹州市水利局 拟投资 万元在禹州市郭连镇夏庄村、富村附近建设禹州市石梁河湿地项目, 该项目设计在李蛮庄西侧泥河河道上建设 8000m3/d 的人工湿地工程,夏庄桥白水河河道上建设 120xxm3/d 的人工湿地工程,总建设规模为 2 万 m3/d,工程均采用 “高效微生物预处理系统 +替流湿地 +生物滞留塘 ”工艺,对上游来水进行处理后排入河道,最终汇入石梁河。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xx 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经查阅《许昌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禁止、限制区域和项目名录( 20xx 年版)》(许环 [20xx]124 号文)可知,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项目。 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可行性结论 根据禹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本 项目 的情况说明 (禹规 [2017]104 号), 本项目选址用地总面积为 亩,全部为河流水面,该项目不影响郭连镇总体规划。 根据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项目 拟 选址的土地 规划 情况说明(禹国土资[2017]217 号),本项目 拟 用地 总面积 亩,全部为 河流水面 , 属于未利用地。 本项目为人工湿地工程,属于《 石梁河 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72019)》的重点工程,与《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 石梁河 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72019)》相符。 本项目位于禹州市 郭连镇夏庄村、富村附近 , 全部为河流水面 ,西北距颍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 14km,且位于保护区下游,不在颍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的最近距离为 2300m,不在其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因此 ,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污染物治理措施 ( 1)施工期 ①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周边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的生活污水一起纳 9 入禹州市居民污水管理系统。 施工废水 主要为 机械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区抑尘洒水等循环利用,不外排。 同时工程施工期还应加强施 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随意向河道倾倒废水及残渣废物,减小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②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全部建设硬围挡,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轮冲洗设备,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裸露场地网布遮盖并定期洒水,施工工地必须达到 “六个百分百 ”,并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③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源强,维持机械设备良好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噪声设备周围设置 高的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不高于 20km/h,驶入敏感区域内禁止长时间鸣笛,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 尽量减轻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 ④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河道 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无法回用的根据《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 要求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 ⑤ 水土流失环境影响 本工程水土保持按照 “三同时 ”要求,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加强降水、土壤、地形、植被覆盖等水土流失因子的监测。 在采取了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可以将水土流失影响降到最低。 河道人工湿地 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改善河道两侧生态环境,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标。 ( 2)营运期 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项目建成后,增加周边的绿化种植面积,所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周围空 气环境的净化。 ②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 主要是对禹州市石梁河的两条支流泥河和白水河河水进行深度处理,设计 10 规模为 20xx0m3/d,考虑上游来水水质,设计进水水质按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xx) V 类标准 要求 , 出水水质按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xx)Ⅲ类标准,出水水质为 COD20mg/L, ,能够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氨氮 ,实现对石梁河水质的进一步净化和提升。 ③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工程建成后产生 的固体废物主要为 收割植物 , 湿地植物定期收割后作为养殖饲料出售。 ④ 生态环境影响 通过 河道人工湿地工程的建设 , 河道湿生植被增加 ,使 石梁河 流域内的 生物 多样性得以增加。 随着生物多样性的提高,河道生态系统的物种结构将更完善,从而使其质量、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将得到提高,有利阻止或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 总量控制 禹州市石梁河湿地项目 建成后, 石梁河的两大支流泥河和白水河河水经人工湿地工程处理后, 出水水质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xx) Ⅲ 类( COD20mg/L,) 标准后,最终汇入石梁河。 本项目废水 经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处理后 的排放总量 指标 为: ;。 建议 ( 1)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执行本次环评规定的标准; ( 2)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 ( 3) 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在项目实施后,企业要重点做好环 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制定环保设施操作运行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强化环境管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4) 施工单位要综合考虑施工方案,调整施工顺序,实施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战线,以利于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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